每小時新臺幣 8,000 元計費,未滿 1 小時以 1 小時計,未逾半小時部分不計價。
親至本所面談會議為原則。
特殊需求(線上會議/非上班時間/外地開會)另行洽談。
以審級委任為原則,視案件性質報價。
建議委任前先法律諮詢。
每小時新臺幣 8,000 元計費(夜間另計),未滿 1 小時以 1 小時計,未逾半小時部分不計價。
以律師啟程之時點計算。
律師函、存證信函或各類書狀撰擬,視案件繁雜程度個別報價。
請先參考司法院網站或各機關提供之書狀例稿。
法院程序建議以審級為單位委託律師。
歡迎洽詢各式法律相關服務。